2.1. 卖方与客户之间达成交易#
卖方与客户根据个人商品销售条款(包括“境外发货商品销售条款”部分)达成销售交易。卖方应履行其与客户交易项下的义务,同时遵守“订单处理要求”部分的规定以及合同中适用于订单处理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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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卖方和客户通过平台达成任何产品销售交易,卖方是产品的直接销售商,并根据俄罗斯联邦、卖方所在国和目的地国的法律承担卖方的所有相关权利和义务,并在销售合同、装运单据、财务和任何其他确认卖方和客户之间达成、执行和(或)结算的文件中被列为卖方。
2.2. 产品价格#
卖方应列明包含产品运费的产品价格,并在 PA 中注明。
2.3. 产品定价程序#
卖方设定产品的价格:
(a)以卖方根据本合同第 3.3.7 条选择的货币存入个人账户。
(b)在网站上以俄罗斯卢布或目的地国家的其他货币向客户提供。Ozon 代表卖方承诺将卖方在 PA 中选择的货币指定的产品价格转换为:
- a. 按兑换率计算的俄罗斯卢布,并以俄罗斯卢布向客户显示价格。
- b. 以目的地国家货币(俄罗斯卢布除外)实时并以目的地国家货币向客户显示价格,并根据所选货币在PA中设定的价格与卖方进行结算。
卖方指示 Ozon,无需与 Ozon 达成进一步协议,为了在向区域系数集群交付产品时增加卖方产品的销售量,向客户提出以更高的价格购买卖方的产品。
2.4. 产品折扣。积分兑换折扣#
卖方指示 Ozon 代表卖方并由卖方承担费用为产品在网站上的促销提供折扣,并随后累积折扣积分(以下简称“积分”)。
作为该指令的一部分,卖方将积分连接到计算机制,Ozon 将累积积分,卖方可使用这些积分获得费用折扣(以累积积分的金额计算)。在这种情况下,费用将根据产品价格计算,不考虑根据本段提供的折扣。
积分应在获得积分的同一报告期内使用,不能在其他报告期内使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卖方即已连接到积分计算机制,并有权通过向个人账户发送申请拒绝其参与,Ozon 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禁用积分折扣计算。断开连接后,卖方可随时发送参与申请,Ozon 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启用积分折扣计算。
分数将按以下方式授予:
对于每 1(一)个卖方货币单位,将在产品出售给客户的报告期内以该货币计算的产品价格中获得 1(一)个积分作为折扣。
退货时,Ozon 会从退货报告期内卖家获得的积分中扣除卖家在退货报告期内获得的积分。如果退货产品的积分超过了报告期内卖家获得的积分,Ozon 将向卖家开具发票,并按 1 积分兑换 1 单位卖家合同货币的比率收取超额费用。
如果卖家使用积分兑换Ozon费用折扣后仍有未使用的积分余额,Ozon将以积分结算的方式向卖家支付折扣奖励,奖励金额为1积分=1个卖家合同货币单位。此奖励不影响所提供服务的成本。
卖家可在个人账户中查看已累积和已使用积分的信息。卖家应得积分的最终计算将在报告期末进行。个人账户中关于积分累积、注销和使用的其他信息均为初步信息,仅供参考。
自本合同第 2.5 条“商品或购物车折扣”生效以来,Ozon 提供的折扣,在随后的修改和补充下,应按所提供的折扣金额减少费用。
费用金额的计算由双方在报告期结果报告中指定并同意。
2.5. 沟通规则#
除非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双方之间的官方信函和通讯,包括合同项下的所有信息和/或通知,但卖方的索赔除外:
(a)应当以俄语或英语的电子邮件形式进行;
(b)应通过 PA 和/或发送至卖家在平台注册时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并且
(c)应视为在发送当天(如果发送时间为莫斯科时间上午 12:00 至晚上 08:00)或发送后的第二天(如果发送时间为莫斯科时间晚上 08:00 至凌晨 00:00)收到。
卖方应定期检查其个人账户和电子邮件,以获取新的通知。对于因卖方未及时了解通知而造成的任何负面后果,Ozon 概不负责。
2.6. 地址和详细信息变更#
双方应在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相互通知其法定地址、客户退货地址、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的变更。Ozon应在收到相应通知后的1个工作日内更新卖方网站上的详细信息,并在7个日历日内更新卖方的付款详细信息。
2.7. 支持服务#
Ozon 将通过 PA 为卖家提供全天候咨询服务,解答其在平台上销售产品相关的任何问题。任何向支持服务部门提出的口头请求,在支持服务部门登记时即视为已收到。
2.8. 与客户的沟通以及对支持服务请求的响应#
2.8.1. 与客户的沟通方式#
卖方可以通过聊天以及在产品描述页面回复评论和问题的方式直接与客户沟通产品相关问题。卖方应保证通过所有沟通渠道与客户沟通时做出的所有决定和采取的所有行动均符合“与Ozon客户沟通规则”部分以及合同和消费者保护法的要求。支持服务将客户的请求转发给卖方。卖方应在请求指定的时间内做出回应。
2.8.2. 与客户聊天#
客户和卖家均可选择开启聊天。卖家仅有权通过聊天向客户提供其联系方式(包括其网站信息、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如有)。如怀疑存在欺诈行为,聊天可能会被暂停。
2.8.3. 专用号码#
当卖方需要自行或委托送货服务将产品送达客户时,卖方也有权使用Ozon的专用号码联系卖方。为了控制平台使用质量、订单下达和执行情况以及卖方履行合同条款的情况,Ozon可能会录音通话。
2.9. 通知#
卖方确认同意通过电子邮件和 PA 中所示的电话号码接收来自 Ozon 的任何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有关 Ozon 及其集团公司的服务和产品的信息和广告通知。
2.10. 其他销售条款和条件#
卖方应指示Ozon制定通过平台销售产品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产品价格除外。退货条款和条件由Ozon根据俄罗斯联邦和/或目的地国的法律以及个人产品销售条款制定,并可能根据法律或合同规定改善客户的处境。卖方完全同意这些条款。